律所服务电话:
028-83387502
首页
贯一律所
律所简介
服务客户
律所资质
社会责任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服务范围
服务产品
服务业绩
胜诉判例
专题研究
贯一观点
案例解读
律所说法
律所动态
政企授课培训
律所动态
贯一党建
联系律所
首页
贯一律所
律所简介
服务客户
律所资质
社会责任
律师团队
业务领域
服务范围
服务产品
服务业绩
胜诉判例
专题研究
贯一观点
案例解读
律所说法
律所动态
政企授课培训
律所动态
贯一党建
联系律所
四川贯一律师事务所
成都专业律师,帮客户解决实事
专题研究
贯一观点
案例解读
律所说法
案例解读
首页
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区、县人民政府是否具有清理小区内“僵尸车”的法定职责
提起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前提是被诉的行政机关负有相应的法定职责,法定职责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规定的职责。目前暂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区、县级政府对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此外,提起履职之诉通常还应当提供曾经要求履职的证据材料。
08-04
2023
【案例解读-婚姻家事】未告知对方已婚,在恋爱时获赠财产的,赠与人可以撤销
受赠人存在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隐瞒已婚身份与他人谈婚论嫁违背了善良风俗和社会伦理道德,必然对对方的父母产生严重的精神伤害,父母作为赠与人享有法定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赠人在受赠时隐瞒已婚身份时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应当在一年之内主张撤销。
08-01
2023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确认违法同时决定给与赔偿,属于改变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
复议案件复议机关确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同时决定给与赔偿,不属于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
07-20
2023
【案例解读】子女无力承担赡养费怎么办?
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费应当根据老人的生活需要、子女的收入情况、被告的具体家庭收入情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07-20
2023
【案例解读-公司法律事务】股东被判定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如果股东的配偶也在公司任职,配偶应当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股东如果和公司的财产出现混同,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但一般较难进一步要求股东的配偶都承担公司的债务,本案债权人的维权思路值得借鉴。
07-20
2023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能认定工伤吗?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07-04
2023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需要对整改进行复查的,是否需要告知申请复查
行政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时,除了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复议、诉讼权利,还应当告知其整改后的申请复查义务。即使当事人未提交审查申请,行政机关也应在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对当事人是否在期限内进行整改进行复查。
06-27
2023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能不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单位参保详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因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不能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公开单位的参保详情。
06-20
2023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程序告知逾期不补正就不再处理,是否合法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行政机关要求补正的行为属于程序性行为,不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6-20
2023
【案例解读-行政争议】到期不缴纳罚款可以加处罚款,是否需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中告知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这属于行政机关对于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采取的的措施,而不属于行政处罚事项本身。逾期不缴纳罚款可以加处罚款的事项,不属于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进行告知的内容。
06-20
2023
1
15
16
17
18
19
30
版权所有 © 贯一律所
技术支持:
创享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