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贯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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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11:03:11 袁敬雯律师

2026年6月1日,四川贯一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一场以“未缴纳社保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主题的思享会。
此次思享会由袁敬雯律师担任主讲人,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处理问题。为深入研讨社保争议与经济补偿金认定等劳动争议实务难点,统一类案处理思路与法律适用尺度,律所围绕争议焦点开展专题案件交流研讨:
一、实务裁判观点
社保争议定性:已开立社保账户仅缴纳年限 或 基数不足,部分法院认定为行政补缴范畴,不支持《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被迫解除及经济补偿金。
解除权性质:部分法院认为单方解除权属形成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自知道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起 1 年未行使,权利消灭。
养老金损失受理:社保管理部门在明确无法补交社保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大多受理劳动者提出的养老金损失,但对养老金的损失计算方法暂没有统一规定。
二、研讨结论与实务提示
用工合规建议:及时足额参保缴费、规范解除程序、留存参保材料与沟通记录,防范合规风险。
三、收获
本次研讨为同类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思路,助力提升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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